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电话(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查询)
出国留学我们的朋友会遇到存档,但是不知道怎么做。今天小美给大家分享一下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留学生申请长期存档的条件和办理要求。
存档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3、国内高中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范围) 留学人员完成注册个人账户,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 用户查看自己的状态为“未受理”时,无须等待审核,请直接前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所需材料
1.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者,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2.境外机构的要约复印件;如果录取通知书中没有明确的录取时间和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I-20和COE。3.已出国(境)的读者,须提交该国(境)外机构的OFFER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阅读证”或“学生证”复印件;4.出国留学学生签证页复印件(去港澳读学位的,提供学生签注页);5.归档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台湾芦笙备案手续请查看《赴台陆生办理存档须知》。
提示
留学生首次办理备案手续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能接收保存在个人手中的档案。如果档案保存在个人手中,请将档案交回原档案机构保管或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机构。
之后,他会带着申请“转班通知书”所需的材料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然后去学生的档案保管机构转档。
评论
1.请申请备案人员准备上述材料办理;2.如有特殊情况,可按上述要求委托他人办理。请同时携带档案员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3.档案保管费:根据相关文件,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档案人员档案保管费。经核实上述材料无误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签发《留学生人事档案移交协议》和《档案移交通知》。档案人员需凭《档案移交通知书》将档案移交至原档案保管机构,并移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提交方法
档案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方式有三种:1。特快专递标准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现代大厦6楼邮编:收件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电话:010- 2,机密邮件:档案由国家保密部门通过“保密运输”方式传递。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机要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邮编:3。密封整装(指:持调档函获取档案后,可密封自带):请将密封好的档案送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 邮编:
特殊提示
* 请本人记住用户名、密码及安全邮箱,以备日后查看存档状态时使用; * 请本人妥善保管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协议书",办理档案转出时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长期存档人员在办理此项手续时须本人或被委托人持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前来办理,不受理邮寄 * 留学存档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予借用和退还; * 已办理了自费出国长期存档手续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不将档案放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退回相关材料,办理退股登记;否则,相应的后果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