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出国公学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要出国留学,除了自费学习外,还有一种到公立学校留学的方式。该国的公共学习条件是什么?学生如何申请?请访问留学网站了解公共留学的要求。
(1)外语条件
各类留学生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能够阅读外语专业书刊,具备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能够进行相关学科的外语学术交流。国外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听课的水平。
(2)经营状况
海外大学生应为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研究生出国应为大学毕业水平或以上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出国前实际工作年限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确定。
海外受训人员和访问学者应当是教学、科研和生产的骨干,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工矿企业等部门(有特长或因工作需要可适当缩短),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两年以上的人员。
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不同的留学类型确定,一般不超过50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短期(三至六个月)海外访问学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身体状况
各类公立留学生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规定的出国留学标准,并经省市医院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1.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项目和与有关国家的奖学金交流项目,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留学基金委员会应当委托国家有关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和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和审核材料。请在国家留学网站上查询各接受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2. 专项留学项目及相关合作项目的选择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的方法。各相关单位根据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请,提交申请材料。海外留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个人申请。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教师海外研究项目、俄罗斯艺术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委托相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见附件五受理机构申请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员会根据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对于部分项目的评选,留学基金委员会将及时在全国留学网站上公布,并向相关单位发出评选通知。在此之前,申请将暂时不予受理。具体申请办法参见《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项目指南》。
1. 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生作业手册,了解作业计划、作业类别、基本申请条件、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
2。根据研究情况和研究国家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的分配方式,确定申请项目和具体分配渠道
3。根据拟申请项目和发送渠道
4的要求,做好初步申请的准备工作。经本单位同意,按照申请项目和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见“全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说明”
5.准备申请材料(请参见相关项目栏目内容)
6.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高校人员申请“211工程”建设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受理
留学生申请委托现学院或科研机构所在国中国使(领)馆教育部(组)
其他人员的申请须经相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受理
少数项目须直接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详见项目选择办法